12月21日上午8:30,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等案在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看守所开庭审理。

21日上午,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康女士及其代理律师侯士朝处获悉,宜春市检察院指控曾春亮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曾春亮,绰号 春亮仔 ,1976年生,文盲,住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新厚坊组49号1户。
在过去的18年间,曾春亮曾因被判盗窃罪两次入狱:2002年12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判处曾春亮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10年5月8日刑满释放。2013年3月17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判处曾春亮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0年5月12日刑满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