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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母亲深夜劝媳妇别离婚未果,儿子打母亲致轻伤获刑十个月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投稿 浏览:121次 时间:2022-02-26

上海一男子因家庭琐事多次对亲生母亲动手,致其轻伤。

2月2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静安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冯壮有期徒刑十个月。

静安区检察院介绍,2021年7月某日深夜,四十多岁的冯壮要求年过七旬的母亲和他一起去找妻子,让妻子答应不和他离婚。但是,最终沟通结果并不理想。回家路上,母子间发生了争执,儿子冯壮把自己的婚姻问题归咎于母亲,并要求母亲过几天再和自己一起去劝说妻子。

回到住处楼下已是次日凌晨,冯壮因为母亲没答应他的要求,便扯住母亲,一路将母亲拽向人行道,最终将母亲拽倒。冯壮眼见母亲摔倒,无动于衷。

陈霞自己从地上爬起来后,两人再次发生争执。在争吵中,冯壮将矿泉水瓶丢向母亲,陈霞用包准备砸冯壮,却被他用手一挥,陈霞四脚朝天再次摔倒。这一次,冯壮依旧不管母亲,陈霞仍是自己爬了起来。

与陈霞同住的女儿闻声赶来,此时,冯壮已经被怒气冲昏了头脑,甚至还迁怒于自己的妹妹,挥拳向她冲去。当时陈霞站在女儿后方,因躲闪不及,再次被冯壮带倒在地,这次陈霞再也无法自己站起来。陈霞女儿报警。

被害人伤势情况 静安区检察院 供图

经鉴定,陈霞因外伤致左股骨颈骨折构成轻伤一级,体表多处挫伤构成轻微伤。

案件移送到静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逐一查看监控录像,认为被害人3次摔倒并最终受伤与冯壮的拉、拽、推、撞等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冯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此前双方已因家庭矛盾产生冲突报警,民警也到场处理,这次再发生暴力事件,应当对嫌疑人依照刑法规定处罚。

审查批捕阶段,承办检察官电话联系了被害人,了解其刚刚可以下地行走,对儿子多次施暴致其受伤表示心寒,暂不打算原谅他。

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虽是亲属间矛盾纠纷引发,但公共场所子打母的行为违背伦理道德底线,被害人还是老年人,且伤势严重。鉴于冯壮没有彻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第三次撞倒母亲的行为也不予认可,因此对冯壮决定逮捕。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本着“修复社会关系,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的宗旨,承办检察官多次对冯壮进行释法说理,促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冯壮最终认罪悔罪,并再三请求检察官为自己转达对母亲的歉意。

承办检察官再次拨通被害人的电话,收到儿子的道歉,陈霞考虑再三,最终决定给儿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向检察机关出具了谅解书。冯壮最终认罪认罚,还获得了母亲的谅解,综合全案案情,在庭审中,承办检察官最终给出了有期徒刑十个月的量刑建议,获法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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