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对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具有哈尔滨市户籍(包括9区9县(市)),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第三胎的家庭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相关有效证明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此外,非哈尔滨市户籍个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相关有效证明,给予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