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广泛关注的“员工因加班怼领导”事件,其真假终于有了明确答案。据四川德阳警方通报,此系陈某龙故意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虽然这个事件发酵前后才几天,但网上的议论热度很高。如今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下,终于水落实出了,由此引出的教训是什么?
有种说法觉得,虽然查明了这是造谣,但之所以会掀起网络风暴,是因为“员工被要求加班”这事比较普遍,因此严格来说也不算造谣。对于这样的“说法”,是需要保持警惕的。
回看一下,网民们第一眼看到“员工因加班怼领导”是什么?公安机关查明,陈某龙利用图像处理软件虚设“CETC一软件开发课”“CETC成都事业部”2个微信群,虚拟CETC员工姓名、头像,捏造制作了多张“怒怼领导、发泄情绪”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并发布在网络社交平台。可见,网上一开始流传的聊天信息原本就是虚假(拟)的。
陈某龙从未有中国电科下属单位及关联企业从业经历。那么,陈某龙为什么要造谣?“因此前向中国电科求职未被录用,心生不满”。心生不满,就在网上造谣,而且从加班这一舆论敏感话题入手,用“技术处理”散布谣言。这正是我们要警惕的网络谣言新动向。
“不鸣则己,一鸣则要惊人”。这是很多网络造谣者的普遍动机,他们想要的结果就是把“事情搞大”,甚至“唯恐网上不乱”。这起事件在几天之内就引起高度热议,使网友对受害企业的用工情况多有猜测,进而“联想”到整个社会企业用工,确实产生了“恶劣影响”“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
分析“员工因加班怼领导”谣言,也可以发现,网民的心理弱点为谣言提供了传播土壤和渠道,好奇心、从众心理、代入心理等都可能成为网络谣言的助推器。一旦满足网民心理需求的网络谣言出现,便会迅速引起关注和“情感共鸣”,导致谣言快速传播。
网络谣言的传播具有“瞬时性”“瞬地性”,几乎可以超越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谣言的奇异性、现实模糊性(迷惑性)和网络平台的互动性都决定了其高关注度和传播度,能够迅速实现高速度和大范围扩散。如果不对网络造谣行为加以严肃查处,其影响力或者说破坏力将不可估量。
近年来,一些企业在发展关键阶段被网上恶意散播的不实信息所困扰,有的被“敲竹杠”,有的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就在上月底,国家网信办表示将依法依规及时处置网上涉企业的六大类虚假不实信息,具体包括捏造事实、主观臆断、歪曲解读、恶意关联、蓄意炒作和翻炒旧闻等。
显而易见,造谣和传谣都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的行为,严重的甚至涉嫌违法犯罪,不能因为某一现象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就以为可以借此无中生有、制造事端。对于普通网民,也需要提高网络信息的鉴别能力,不能轻易被谣言收割了“智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