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太保、太平、平安、新华、国寿等大型险企都已成立了自己的电子商务子公司,虽然人保在该领域步伐较慢,但其互联网业务的规模却处在行业前列,其中主要得益于财险互联网业务的贡献。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险企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公司,有利于建立全新业务渠道,开展专业化运作,但综合目前市场上电子商务公司的发展现状,电子商务这块牌照对险企而言意义并不大。
人保筹划电商子公司
消息人士透露,目前人保集团设立电子商务子公司的相关事宜正处在前期筹划阶段,上半年应该会出具体工作方案。
据悉,人保集团的互联网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财险公司。根据人保财险年报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互联网业务报告显示,2014年财险行业互联网业务累计保费收入505.7亿元,同比增长114%,其中人保财险占据49%的市场份额,保费收入约247.8亿元,占2014年人保财险保费收入2524.2亿元的9.8%;2013年人保财险网销渠道保费超过149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约6.7%。
记者了解到,人保财险是业内较早开拓网销市场的险企。2001年公司启动对保险电子商务的初步探索,2003年业内首家推出车险网上保费试算,2004年在E-PICC网站推出网上专用非车险产品,2010年末在行业率先成立独立的网络保险销售中心。
“目前互联网财险的竞争领域集中在车险,线上车险产品主要差别在价格,客户购买时除了要求价格便宜外,还要看公司线下网点的服务能力,人保财险拥有品牌和网络优势。”一位财险公司车险业务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道。“但人保财险的互联网业务多数应归类于保险产品的互联网销售,互联网只是渠道,电子商务公司更多是要搭建一个平台,综合应用B2C、B2B、O2O、C2B等多种模式,专业化运作,这就对产品设计、服务等要求更高。”
从已经成立的保险系电子商务子公司登记信息来看,各家险企对子公司设想有所不同。
记者查阅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看到,太平洋保险在线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在线”)2012年1月在山东淄博注册成立,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经营范围涵盖广泛,不仅包括保险业务信息、投资信息、财务信息、商务信息等,还包含诸多生活品类。在业内人士看来,之所以将申请范围拓宽,是太保希望借助搭建类似淘宝、京东这样的电商平台增加网站流量,进而通过各种服务对客户进行二次转化,增强客户黏度。
与太保的自建电商平台不同,成立稍晚的国寿及新华旗下的电商公司,主要精力还是放在信息技术提供及相关业务咨询方面。
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3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4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据悉,两家平台不只服务于母公司,其自身定位为独立公司,未来可能会将其他公司的产品也接入其中。
电商公司利弊参半
“即使有的保险电商子公司在注册时申请了很多的业务范围,但目前运作中的电商子公司大多数还是服务保险主业的发展,且很多电商公司就是由原来的网销、电销渠道划分出去的。”一位保险公司网销业务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以太保在线为例,其定位为充分运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打造建设线上面向分散型客户的智能综合服务平台。客户除了可以通过“在线商城”购买保险产品,完成在线服务外,还可以浏览“生活广场”,官网称其为金融保险行业首家B2C和O2O相结合的生活服务电子商务平台,致力于更广大消费者的精致生活体验。
最惠保创始人陈文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保险公司成立电商子公司后可搭建自己的IT团队、自己的业务团队,业务开展起来更加独立和灵活。
上述保险公司网销业务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互联网业务体系和传统保险公司的业务体系不同,如果以网销、电销部门化运作,按照一般保险行业缓慢、冗长的决策体系和机制流程,业务很难发展的好,有的业务从申请到批准,在传统公司可能需要一个星期,而在互联网公司可能一天就完成。
与此同时,成立电商子公司也更容易吸引到专业人才,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薪资会以保险主业为参照,而电子商务公司的薪酬体系会以电子商务体系为参照,二者有一定差距。
“不利的是,电商子公司不容易得到产险或寿险公司传统渠道的支持与配合。”陈文志强调,其透露,一家成立不久的险企电商子公司就碰到这种障碍,做得不好,现在电商业务基本已经收回保险公司。
一位电子商务公司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很多保险公司成立电商子公司,是希望打造平台,通过经营本公司之外的或保险业之外的业务来增加入口流量,并且自己获得掌控权,但类似“生活广场”的搭建要如何与淘宝、天猫、京东等这些平台竞争需要公司仔细考虑,当下想要改变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并不容易。如果生活场景导入这招行不通,保险公司还需要考虑其他获得入口流量的方式,难度或比通过第三方平台引流的方式要大得多